中新網2月8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日前印發《國債做市支持操作現場管理辦法》,《辦法》指出,國債做市支持操作競價期間,操作現場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債做市支持相關競價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參與機構修改競價價位、增加或減少申購或申售量及進行其他有違國債做市支持操作公平、公正、有序原則的行為。
《辦法》稱,國債做市支持操作現場是指在規定的操作時間內,按照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指令,通過國債做市支持操作平臺完成國債做市支持相關操作的區域。
《辦法》指出,競價結果需經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操作現場人員共同簽字確認后方能生效。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操作現場人員如發現有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且拒不改正情形的,有權拒絕在競價結果上簽字。
國債做市支持操作競價期間,操作現場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債做市支持相關競價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參與機構修改競價價位、增加或減少申購或申售量及進行其他有違國債做市支持操作公平、公正、有序原則的行為。
《辦法》強調,國債做市支持操作競價期間,所有進入操作現場的人員原則上不得離開操作現場。如因身體嚴重不適等特殊原因必須離開操作現場的,必須由非本單位的其他操作現場人員中1人全程陪同。
操作現場應當與其他區域嚴格隔離,并全程實施無線電屏蔽。操作現場應當配備國債做市支持操作平臺的監測端、專用固定電話、專用打印機等必要設備。操作現場所有專用固定電話應當實行通話錄音。
操作現場人員禁止攜帶任何有通訊功能的設備進入操作現場。操作現場人員應當在進入操作現場前,將隨身攜帶的手機等有通訊功能的設備存放于值守區的專用保管箱,同業拆借中心值守人員應當登記手機等通訊設備存取情況。
《辦法》稱,同業拆借中心及其相關人員應當依法嚴格履行國債做市支持操作相關信息保密義務。本辦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